《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科技人员占比需达职工总数10%以上。计算时,科技人员需直接从事研发或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累计工作超183天,含在职、兼职及临时聘用。职工总数同样包括这三类人员,其中在职人员通过合同或社保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需工作满183天。占比以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火发【2016】32号)规定: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企业如何计算科技人员占比?具体如下:第一:确定企业科技人员数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火发【2016】195号)规定: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1、确定企业科技人员的任职性质要求企业科技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单单指在职职工;2、确定企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性质要求企业科技人员包括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人员,也包括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3、确定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要求
企对科技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要求必须满足在企业累计实际工作在183天以上。这里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指的是申报认定前一年度的当年累计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跨年度计算。
举例:如果企业2020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企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时间以2019年的实际累计工作时间是否满183天计算,不以跨年度累计为准。
第二:确定企业职工数量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1、在职人员以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不考核在企业累计工作天数。
实务中,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不是法定判定标准,通过工资表也可以确认。
职工人数中的在职人员口径与企业科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口径不一致,需要注意区分。
举例:某企业员工张某,2015年入职,从事研发工作,2019年3月离职。
该企业2020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张某不能计入企业科技人员人数,但在计算职工人数时,需要计入。
2、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与企业科技人员统计口径一致。
第三:计算科技人员占比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本文来源公众号:峰光财税(ID:gh_eb3fc7cd61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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