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来信
【《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来信】1、公司安排部分职工(如生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去疗养的开支(如疗养费、疗养路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组织职工参加各种文体活动比赛(如篮球赛)等报销的服装费、差旅费、比赛前脱产训练等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列什么科目核算?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
1、《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四)项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法规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法规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职工疗养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文体活动的费用一般是作为工会经费核算的,符合条件的工会经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运动会费用应该首先在工会经费中列支,工会经费不足列支的可考虑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相关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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