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7其他行业成本核算
前言
P1我们了解了成本核算基础;
P2讲了一些实务上的经验与方法;
P3讲了成本项目的归集与分配,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内容;
P4介绍了在产品与完工产品的相关核算;
P5详细说明了简化分批法在成本计算中的应用;
P6详细说明了分步法在成本计算中的应用;
本篇我们进入P7章节,介绍一下非制造行业的相关成本计算;
商业企业成本核算概述与科目设置
与工业企业相比,商品流通企业、施工企业、农业企业具有各自独特的生产经营特点使得其成本核算无论在成本核算对象、成本计算期、成本项目、成本明细账设置还是成本计算方法等方面都各自具有其鲜明的特质,在系统掌握工业企业成本核算方法之后,了解和掌握其他主要行业成本核算方法是必要的,可以了解具有行业特性的成本处理,并针对性的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
一、商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
商业企业,是指以从事商品流通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纽带,是沟通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的桥梁。主要包括粮食、外贸、物资供销、医药、石油、烟草、图书发行等企业。
商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分为购进和销售两个阶段。商业企业把购进的商品对外销售,以实现商品进销差价用以抵减企业发生的各项费用和税金,然后将实现的利润;在国家、其他投资者和本企业之间进行分配。
商业企业和制造企业相比只包括购、销、存过程,不包括生产制造过程。【供应链即可解决无需生产制造】
按照商业企业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商业企业可以分为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二者在生产经营上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
批发企业的业务特点:从生产企业大量采购,然后将商品转销给零售企业或其他批发企业,商品交易规模大但次数不是很频繁,商品储存量大,经营的专业性强。
零售企业的业务特点:交易次数频繁但交易额不大,经营上要求商品勤进快销,结算方便及时,经营方式多样。
二、商业企业成本核算对象及内容
1、成本核算对象
(2013年8月16日财政部刊发的文件)【政策原文点击上述引用“财政部-财会【2013】17号”的附件即可】
第十一条规定:批发零售企业一般按照商品的品种批次、订单、类别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2、成本核算内容
①商品采购成本
商品采购成本,是指因采购商品而发生的有关支出。从理论上讲,商品采购成本应按实际成本计算,但由于商业企业以“勤进快销”为经营方针,一般不留过多库存。为了简化会计核算手续,因采购商品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也可以不计入商品采购成本,而以销售费用列支;同其他期间费用一并计入当期损益。确定商品采购成本的方法,依企业采购商品的来源不同而有所区别;
(1)国内购进商品采购成本
国内购进商品,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进用于国内销售或出口的所有商品。国内购进商品的采购成本核算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即实际支付款项扣除进项税额金额。对于企业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其采购成本为买价扣除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对于企业购入货物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已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所购货物的成本;
对实行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购入货物支付的增值税额,也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成本。
企业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产品),其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的买价。
二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的采购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进货费用。这种将采购费用计入商品采购成本,适用于经营商品品种不多的或商品采购费用较大的企业。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企业购进货物发生的进货费用,也可以不计入采购成本而在“进货费用”中先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分别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存货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经营商品品种较多的企业。
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也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这种方法适用于经营商品规格繁多且采购费用较小的企业。
(2)国外购进商品的采购成本
国外购进商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采取自营进口、代理进口以及用其他方式购进的商品。采购成本,是指进价扣除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价是指进口商品按对外承付货款之日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价结算的到岸价,若进口合同签订的价格不是到岸价,在商品到达目的港以前,由我方以外汇支付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等均加入进价。商品到达我国口岸目的港后发生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金额较小的为简化核算,也可计入销售费用。
②商品销售成本
商品销售成本,是指已销商品的采购成本。
③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是指商业企业在销售过程发生的各项费用。采购过程金额较小的采购费用也可计入;(2)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3)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三、商业企业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
1、“1402 在途物资”
本科目核算商品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当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时,按其采购成本,借记本科目;当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
购入商品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采购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①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②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③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④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2、“库存商品”科目
本科目是用来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已办理销售手续并确认销售收入,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商品。应当作为代管商品,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
本科目应当按照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
“库存商品”账户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①购入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
②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③购入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④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委托加工商品的账面余额,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⑤对外销售商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进价进行商品日常核算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3、“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商品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本科目应当按照商品类别或实物负责人进行明细核算;
“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①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②期(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商品进销差价率 = 期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 ÷(“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 × 商品进销差价率
上述所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进行商品日常核算的销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在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
不论使用本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还是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均应在年度终了时,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商品进销差价;
4、“发出商品”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企业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发出商品”账户的要账务处理如下:
1、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2、发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3、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E N D--
~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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