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应付模式下的采购费用分配等凭证问题
金蝶云社区-云社区用户2LS5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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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赞赏了该文章 1,322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18年09月19日 09:49:41

暂估模式下凭证生成问题(不使用发票模块,应付单当作发票使用):8月份采购入库单不生成凭证,8月份暂估应付单生成凭证:
借原材料--石子(原材料科目有二级明细科目)
贷暂估应付款(供应商A)
9月份暂估冲回应付单:
借原材料--石子(红字)
贷暂估应付款(红字)(供应商A)
9月份财务应付单:
借原材料---石子
借税额
贷明细应付款(供应商A)
8月有采购费用发票产生时,采购费用分配时,采购费用分配明细可以生成凭证
借原材料---石子
借税额
贷明细应付款(供应商B)


但是当采购费用发票发生在10月时,采购费用分配后,采购费用分配明细中的成本明细为空,无法根据物料存货属性生成不同的原材料明细科目


请问:1、跨月的采购费用分配明细中的成本明细为什么没有物料信息?
2、生成凭证的方式是否正确,费用应付单不生成凭证是否会造成对账不平的情况。
3、启用暂估模式下的标准流程是什么样的(哪些单据需要生成凭证,哪些不需要生成凭证(包含跨月暂估情况))?(不使用发票模块,应付单当作发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