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洪灾后,企业发生存货损失,相关税务事项该如何处理?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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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守峰
1人赞赏了该文章 1,311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1年08月11日 12: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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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洪灾虽带来损失,但众志成城下已战胜。针对企业存货损失,相关税务政策有:自然灾害致存货损失可扣除进项税和所得税前扣除,需保留损失证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填表并备案;企业因灾无法正常运营可延期税务申报;汽车泡水可退税、免税等。呼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财税内容。

洪水无情,河南发生洪灾令人惋惜,但是人民众志成城终于战胜了洪灾。洪灾之后,不少的企业有发生存货损毁、资产损失,那么相关的税务政策有哪些呢?


一、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失,相关存货的进项税可以扣除。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失,相关的存货进项税可以扣除,无需做进项税转出。河南本次暴雨引发洪灾,企业如果因为洪灾造成存货损失,这部分存货的进项税依然可以抵扣。


从本质上来看,存货发生毁损,那么企业就是最终消费者,按照增值税的原理,增值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但是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失,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相当于是国家承担了税费的损失,这类政策的制定也是支持企业去重建家园。


二、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失,相关存货损失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失,相关的存货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个政策的的本意和增值税是一样的,也是国家承担相关的税收损失,支持企业一起重建家园。


三、注意保留存货损失证据


发生自然灾害后,无论是增值税的进项税扣除,还是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都需要留好证据,如企业存货毁损的视频、图片,毁损的清单;另外也可以打119或者110开具一些证明,还有就是车辆损毁交警的定责书等等。总而言之,企业因为自然灾害发生损失,一定要留好内部和外部证据,做好存档。


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填写《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候,相关的存货损失,要填写《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另外部分地区的税务政策还要去税务局做企业存货损毁的备案。当然这个工作是备案性质,不涉及审批,相对是比较简单的。如果后面真的抽查到位的话,之前留下的内部和外部证据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五、因为洪水造成的企业无法正常运营可以申请延期税务申报


洪水是影响企业的政策经营,如果企业是无法正常完成纳税申报,是可以申请延期申报,现在在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很方便的进行延期申报。


六、汽车泡水的相关政策


郑州汽车泡水是非常多的,重大的财产损失很令人惋惜,相关的税收政策如下。


1、所有车主:可以办理车船税退税


一般情况下,车船税由车主在每年购买机动车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公安、交通、农业、渔业等车船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2、个人车主:可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如果车主是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其车辆报废所发生的损失,可按扣除获得的保险赔款等后的余额,在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3、企业车主:损失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洪涝灾害期间,许多企业的车辆也因泡水报废。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车主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车辆报废、毁损损失,以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款后的余额为标准,依规予以税前扣除。


天若有情人有情,在人民的众志成城之下,已经克服了这次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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