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了代码中“我方”与“对方”及销售方与购买方的概念,并解释了为何交易类抵消分录中需特别设置销售方与购买方的原因。由于交易抵消复杂,可能同条分录涉及双方营业成本,系统无法自动区分,故需通过模板样式方案设定取数方以区分,确保抵消分录的准确生成。
我方和对方:
这两个是代码里面写好的,借方就是我方,贷方就是对方。就是我方对你有应付,对方对我有应收(这个是相对的,比较好理解)
销售方和购买方:
销售方,和购买方也是相对的,A卖货给B,A就是销售方,B就是购买方,B卖货给A,B就是销售方,A就是购买方。
但是为什么不统一做成都是我方对方,唯独交易类的抵消分录有这个销售方和购买方?
这个是因为交易类的抵消比较复杂。因为可能会存在这种抵消分录
借:营业收入(取销售方)
贷:营业成本(取销售方)
借:营业成本(取购买方)
贷:存货(取购买方)
这个时候因为一条抵消分录中出现了两个营业成本 ,一个是销售方的营业成本,一个是购买方的营业成本。
此时系统中存在两张抵消报表,一张是A公司的抵消报表,一张是B公司的抵消报表,两张抵消报表都有营业成本,系统没办法区分出哪张抵消报表里面的值是销售方的,哪张报表的值是购买方的。
需要在模板样式方案中做标志,因此模板样式方案中交易类存货的抵消需要设置这个取数方,做两个营业成本的抵消报表,一个模板样式方案营业成本是填销售方,一个模板样式方案营业成本是填购买方,去区分哪个营业成本是销售方,哪个营业成本是购买方的。
模板样式方案这里设置的取数方必须和抵消分录模板中的取数方一致才行,不然生不成抵消分录
比如说,这里模板样式方案设置的营业收入这个报表项目取数方:销售方
到时候用这个模板样式方案填充出来的就是销售方
抵消分录中必须的
借:营业收入(销售方)---这里必须是销售方,如果此时设置成购买方就取不到数,因为抵消报表里面的营业收入是用模板样式方案填充出来的,模板样式方案中里面填入了销售方。
贷:营业成本
即,交易类抵消分录模板中的取数方,必须和模板样式方式上面的一致才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