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关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个体经营和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的具体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报样例等。重点群体包括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政策要点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扣减,以及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文章还提供了详细的案例分析和申报表格填写指导。
一、相关文件
1. 财税〔2019〕22号(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二、思维导图
三、政策要点及案例分析
案例来源:《广东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一)重点群体个体经营
1.办理流程
在限额内可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注意:为依次扣减,而不是同时扣减或一并扣减)
(1)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填写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扣减增值税。
(2)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 报表》,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的计税(费)依据,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填写减免税(费) 额,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纳税人在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 报时,填写《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勾选减免事项,填写减免人数、减免税额、减免税人员名单,扣减个人 所得税。
(4)纳税年度终了,如纳税人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 额,纳税人在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个人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 扣减。具体操作:填写《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勾选减免事项,填写减免人数、减免税额、减免税人员名单, 扣减个人所得税。
2.办理时限
申报享受,即时办结。
3.申报样例
例1:扣减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张三为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重点群体,持有《就业创业证》,2019 年 10 月份创业,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优惠政策,《就业创业证》 上已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张三的个体工商户 A(属小规模纳税人)2019 年第四季度应纳增值税 3300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231 元、教育费附 加 99 元、地方教育附加 66 元。个体工商户 A 申报 2019 年 第四季度税费时,填写表格如下:
(1)申报 2019 年第四季度增值税,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减免性质代码:①010136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一条
② 0101361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一条
②填写附加税(费)申报表
减免性质代码:
1.城建税:
(1)00070136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 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一条
(2)000701361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一条
2.教育费附加:
(1)006101360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扣减教育费附加|《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 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一条
(2)0061013609|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扣减教育费附加|《财政 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一条
3.地方教育附加:
(1)009901360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地方教育附加|《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 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一条
(2)009901360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地方教育附加|《财 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一条
例2:扣减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环节) 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李四于 2019 年 1 月在广东省创业开办了一家小吃店并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截至 2019 年 3 月税款所属期享受了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扣减共计 3000 元。李四进行 2019 年第一季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 480 元。填写《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如下:
例 3:扣减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环节) 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李四于 2019 年 1 月在广东省创业开办了一家小吃店并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年享受了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扣减共计 12000 元,2020 年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额为 5000 元, 李四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填写《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如下:
(二)企业招用重点群体
1.留存备查资料(1)招用重点群体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 需提供);
(2)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吸纳重点 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3)《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 。
2. 办理流程:在限额内可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注意:为依次扣减,而不是同时扣减或一并扣减)
(1)当年度首次申报享受优惠时,需要采集重点群体信 息,填写《企业重点群体人员采集表》,发生信息变更,应 在申报所属期进行信息填报。
(2)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填写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 期实际抵减税额,扣减增值税。
(3)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费)依据,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填写减免税(费) 额,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纳税年度终了,如果纳税人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的减免税总额,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具体操作:填写《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在第 30 行 “三十、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第 30.1 行“(一)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第 30.2 行“(二) 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应的“金额”栏内填写减免税额,减免 企业所得税
3. 办理时限 申报享受,即时办结。
4. 申报样例
例1:扣减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B 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5 月份招录 8 名重点群体,均持有《就业创业证》,与之签订 2 年期劳动合同, 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B 企业 5 月份应纳增值税 4000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280 元、教育费附加 120 元、地方教育附加 80 元。B 企业申报 5月份税费时,填写表格如下:
(1)先填写《企业重点群体人员采集表》
(2)申报 2019 年 5 月份增值税时,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减免性质代码:
①0101361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 知》 财税〔2019〕22 号第二条
② 01013613|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 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扣减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 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二条
③填写附加税(费)申报表
减免性质代码:
(1)城建税:
① 000701361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 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二条
② 0007013613|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二条
(2)教育费附加:
① 0061013610|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教育费附加|《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 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二条
② 0061013611|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扣减教育费附加|《财政 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二条
(3)地方教育附加:
① 0099013603|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地方教育附加|《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二条
② 0099013604|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扣减地方教育附加|《财 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 号第二条
例2:扣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环节)
C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招用了 3 名属于重点群体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2019 年度享受了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扣减共计 15000 元,2020 年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纳所得税额为 8000 元,2019 年度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6000 元。C 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写如下:
B 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8000-8000-6000=-6000 元。B 公 司可以申请 6000 元企业所得税退税。
作者:严颖,注册税务师,公共管理硕士,长期从事基层一线工作,擅长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国际税收实务,税法、会计知识归纳总结、案例分析。微信公众号:小颖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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