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中再任职者的扣缴客户端操作问题,【疯狂税客】在以下这篇文章里有谈及。推荐阅读:《【解税吧】自然人税收—个人所得税(118)给扣缴客户端提个优化建议》
近来,咨询此问题者众。咱们看如下截图:
得,税务机关直接把问题“转送”给扣缴客户端的客服了,不知道该提问人是否已按照税务机关的指引,致电给扣缴客户端客服人员,也不知道是否已经得到圆满的解决。
从【疯狂税客】之前的分析可以看出,问题的关键在于扣缴客户端不能严格按照61号公告的规定,自动累计在同一单位两次(或以上)入职的减除项目金额。到底如何才能实现顺利累计呢?【疯狂税客】已经提出了优化建议,就是不知道有没有用,能不能被税务部门看到,能不能被采纳并修改扣缴客户端规则。
再回到这个问答本身,咱们试想一下扣缴客户端客服人员,可能会怎样回答纳税人的提问?以下问答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纳税人小哥:您好!我公司有员工3月离职,已转非正常处理。6月又回来任职。但我在测试时,发现该员工1-3月的累计扣除项目,不能自动累计,7月发6月工资预测个税时,只能减除2个月的累计扣除项目,这该如何处理?
客服姐姐:您好!您应该在7月属期将该员工转为正常状态,修改任职受雇日期为3月,清空离职日期,此时系统可自动计算3-7月共5个月的累计扣除项目,与实际应减除的1-3月、6-7月累计金额保持一致。
纳税人小哥:啊?金额是对上了,但这可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哦。
客服姐姐:目前,也只能这样灵活处理了。您可以将此情况反馈给税务机关,看能否提出优化方案,修改扣缴客户端规则。
得,问题又给踢回来了。还好,纳税人小哥总算有所收获。
其实,【疯狂税客】早在年初就已经发现到这个问题了。同时,我也在思考另一个问题:年中再入职者,究竟是什么原因,有无涉税风险问题?
按常理,员工在离职前,一般会经过深思熟虑,有的甚至是在找到“下家”以后,才毅然决然地辞职,另谋出路。为何没多久就又回来原公司上班呢?
情景一:客观实际。年中再任职确实是员工的真实情况。离职后,在新的工作单位工作不顺利,或者四处求职但到处碰壁,思前想后,还是感觉“老东家”的工作岗位适合自己,几个月后,又回来原公司上班,原公司按照新招用员工的手续办理合同、社保等手续。这种情况肯定客观存在,不容否认。
情景二:虚调税负。当发现当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比较多时,就虚列人工成本,人为降低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款负担;当有相反的情况发生,可能造成税款跳跃幅度较大,纳税人自己都感觉“有点过意不去”时,就将这些员工离职、转非正常,减少税前扣除金额。更离奇的可能是:这部分员工当事人,根本都不知道自己被调来调去,有的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这家公司任职!
对于【情形二】,简单、粗暴、立竿见影,但是其中违法风险不言而喻。
本文转载自: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疯狂税客
原文链接:http://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908/1933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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