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交流群答疑精选第十六期:汇算清缴留言问答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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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赞赏了该文章 1.1万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1年09月24日 18:57:29

问题一:一般纳税人交设备租赁增值税率是多少?

答:有形动产租赁13%,不动产租赁是9%;

 

问题二:老师好,我们有家合作公司,注销了,票已经开给我们了,帐还没付。发票已经认证了怎么办呢?

答:如果对方注销前完税了,你们可以正常抵扣的,通过查询这张发票信息的真伪可以知道完税情况。你们什么时候认证的?对方什么时候开发票的?

追问:我们是678三个月认证的,票是6月份开的。付了大部分运费,还有一点没付,可是我们帐还没付完,这个不影响吧?

追答:你们和对方沟通,请对方提供委托收款账户。

 

问题三:我们公司在山东潍坊,今年在河南濮阳注册了分公司 ,分公司法人跟总公司法人不是同一个人,这种情况,我们汇算清缴是需要分别进行,还是合并就行?

: 和法人没有关系,默认是总分支机构合并,除非是特地申请单位核算,但分公司很少这么做。


问题四:我们总裁因为疫情20年度都在美国,那我们20年度预扣预缴的个税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答:要看金额是否超过6万

追问:超过了6万,因为他这一整年劳务是发生在境外的,并且在2020年度没有入境,属于非居民个人,是否可以退税呢?

答:如果你们境内支付,估计不需要汇算清缴了。

                                             


 

问题五:我们有几笔费用,付款了,但是拿不回来发票了,一直在账上挂着也不行啊,我应该怎么调平呢?

答:对方破产注销了吗?如果没有,还是先挂着吧。

追问:有笔固定资产预付,对方已经倒闭了,怎么操作呢?对方公司已经注销了,没有票了。

追答:注销状态补充汇款单,双方盖章合同,送货单,验收单,注销证明。

 

 

问题六:收到业务部门一份【*预售卡销售*加油卡充值款】的发票,如何入账呢?

答:正常操作是做预付,每月根据消费额转费用。但要是金额不大,一次入费用也行。

 

问题七:请问一下老师,我公司找软件公司开发的财务软件为软件服务费,是开发的软件,有几十万服务费。是先进无形资产再摊销,还是直接进管理费用?

一年的直接进费用,几年的服务费就摊销几年,买软件进无形资产,服务费直接费用化就可以了。

追问:分几年摊销?有没有规定?

按税法规定摊销,不少于十年。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所以 ,企业在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准,财务软件摊销年限可为2年。

追问:在两年内摊销完可以吗?

追答按规定是可以的。你最好先去税务备案。同意了你就两年。企业在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准,财务软件摊销年限可为2年。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问题八:请问一下统借统还的利息支出是否是计入财务费用呢?总部和银行有借款合同,下设的公司和总部都有签订借款合同的。主要考虑的问题是列入财务费用后,这个支出能不能在税前扣除?

答:在不超过银行利率情况下,可以申请免增值税,开利息发票。

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问题九:年末分给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分红可以直接转投资款么,怎么入账呢,税还要不要交?

答: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追问:这个钱必须打回到合伙人公司,代缴完个税后才能打给投资企业么?

追答:个人股东分红后,汇款到公司账面比较好,不引起歧义。

 

问题十:现在开始大范围推广电子专用发票。这个电子专用发票要存电子档,怎么管理比较好

答:如果公司使用金额的金蝶供应链,对于报销,可以在制度中规定填写发票号码要求,系统中设置发票号码不重复,这样减少人力核对成本。

政策依据: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财会〔2020〕6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档案局,国务院各部委财务部门、档案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档案部门,中央企业财务部门、档案部门: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要求。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六、单位和个人在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中存在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处罚。

  七、本通知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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