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交流群答疑精选第八期:分公司员工的报销款,能用异地总公司的银行账户发放吗?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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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人赞赏了该文章 2657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1年09月24日 18:30:09

问题一:分公司员工的报销款,能用异地总公司的银行账户发放吗?

答:建议不要跨核算单位报销。除非分公司没有银行,没有做核算。总分公司的所得税的总分支机构分摊和资产总额、工资总额、营业收入有关,尽量不要混淆。

 

问题二: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往来账前期漏记,造成与真实账务不符。部分账时间太久无法查询,为了保证账实相符,怎么调整,需要哪些手续才合规?还有库存商品也不符,通过盘点增加库存怎样规避税务风险。

回答:以下供你们参考。这样,大致数据是准确的,需要花时间和精力去做。

 1、去银行调取银行流水核对;

2、进销发票统计-按照公司统计;

3、盘点库存,摸清真实库存,计算账面和实际差异,把这个差异分摊到每个年度中,可以按照销售额和累计成本,计算每年应分摊的成本,每个年度成本-计算分摊成本,补充到不同年度中。

 

问题三:我们有一些兼职老师不同意我们给代扣代缴个税,觉得资金被占用了,或者怕我们给代扣代缴之后自己对账不方便,想自己在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操作,我们是否可以跟老师签订一个自主申报声明?

答:不建议,这样你们有风险,现在这个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可以自动计算,不需要他们额外计算。你可以发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文件给他们看看,这样他们了解现在是大数据联网,不需要他们额外计算,可以打消他们的顾虑。

 

问题四:只是为了报销私车公用的加油费,老板个人的,如果不给租金,不知道税务认不认这个费用。

答:如果私车公用通过签订汽车租赁合同来实现,个人需要提供税局开具的发票给公司报销,而不是个人拿着加油的发票来报销。

 

问题五:员工体检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答:是对健康有要求的岗位不是员工福利,其他的属于员工福利可以归位到个人,按照税法规定是要计证的。

 

问题六:已经给供应商全额付款,3000万,货已经验收入库,但是供应商破产了,取不到发票怎么办。主要是增值税,有没有什么好建议?

答:这个有税务文件规定的。你们依据合同、付款单证、对方破产文件等可以入账。增值税不能抵,全部做成本。

#供应商破产#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问题七:老师,生产企业购买模具是按原材料管理还是固定资产管理,后续中购进机械配件该怎样管理。都计入生产成本的用具,是不是还要建立物资材料账。

建议计入到生产成本中,因为模具是按照产品来对应的,如果不生产这款产品,模具就不能使用了,按照固定资产失去了管理的意义了。

 

问题八: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是付款方出所得税,还是自己出呢?

答:是付款方代扣代缴,钱要扣掉你的,也相当于是你自己出。

个人代开发票,如果是建筑类的劳务发票,个人所得税是开票是就自己交缴了;如果是开搬运,咨询类的服务,个税在开票时交不了缴,要付款方代扣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可以在个人电子税务局里面就可以代开。你进去申报代开的时候,那个系统会提示。同时在发票备注那里有一个提示。

追问:这个代扣代缴的税率是多少呢?

答:按个人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法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一)超过四千:1.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1-20%)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20%)

  2.稿酬所得=收入*70%*(1-20%)

  (二)未超四千:  1.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800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800元

  2.稿酬所得=收入*70%-800元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追问:个人既然开了发票,应该已经交了个税了吧?还需要代扣代缴吗?

答:没有。代开现在有些类别的发票同时交个税,有些项目不交个税。备注栏写明由付款方代扣代缴。

追问:那企业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是对企业还是个人有影响?

答:都有影响。企业没有履行好代扣代缴的义务。个人少交了税,以后个人所得税汇算的时候要去补税。第二年的3-6月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上面就能看到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每一项。如果你只有劳务报酬这一项收入,没有超过年收入6万,付款方给你代扣代缴的,税务所要退还给你的。

 

问题九: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公司规模较小,正规发票入账的费用较少,但是产生的无票费用较多,现在账上利润200多万,有些费用没法入账,这种情况的话可以从哪方面入手减少一点利润呢?无用费用是公司贷款不是以公司或者法人名义贷的,但是贷款出来的资金是由公司用的,利息也是公司支付。

答:首先可以跟贷款的人签个借款协议,明确利息成本,其次个人运费现在是可以代他们申请发票的。建议你把公司的这些费用规划一下发票路径,基本就能合规。再提醒一下:贸易公司的成本费用很简单,但需要很好的规划。

 

问题十:请问合作社收到的育苗补助款后期是必须用于育苗有关的费用吗?

答:这个要看补贴文件的规定,是否有规定用途。如果有,以后发生此用途的费用,通过专项应付款入账。

 

问题十一,我司是销售的,规定客户在达到多少的销售量,次月返利,但是返利的是产品,这样我开票怎么开?通常销售的票都是当月开,返利是次月返

答:返利行为属于与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金额挂钩而取得的返还收入或者定义为补偿,结合国税发〔2004〕136号和国税函〔2006〕1279号,供货方向商业企业开具红字销售发票,相当于对已售货物销售价格的调整,减少了供货方的销售额和商业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符合国税发〔2004〕136号要求冲减商业企业进项税额的要求。因此,供货方A就支付的返利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是符合两个政策要求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的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同时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再做一个补充:这个涉及买卖双方对于销售价格入账的问题,如果销售政策一经确认,买卖双方对前一个月销售账单核定确认后,基本就可以确认返利的数量,相当于这个金额的账单分两个月发货。如果这样,可以在账单确认的月份开票时,把金额进行区分,前一个月的按照当月确认数量/(当月确认数量+下月返利数量)*当月销售金额,进行确认当月收入和开票,这样实际和买手机送话费的方式销售和开票有些类似。下月按照返利数量/(当月确认数量+下月返利数量)*当月销售金额,进行确认下月返利需要确认的收入和开票。无论对方买卖双方可操作性比较实用。

 

问题十二:个人出租住房给企业,根据本政策,个人免交印花税,请问企业也免交吗?

答:企业按照租赁合同类型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

 

问题十三:请教一下各位,最近发现公司有一笔2018.11的销售退货(已开票,16%),对方没有给我们开红字销售发票,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答:对方已经抵扣过了 并且退货没有开具红字发票 你是无法红冲税费的。

 

问题十四:A身份不便不适合做公司的股东,他就找了B当公司股东,然后打投资款时,是A打进公司的,A打进公司就算了,他还备注一个A股东投资款。A都不是公司股东,应该备注B股东投资款啊,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比较规范呢?

回答①:退回,B出资,A和B签订股份代持协议

回答②:AB之前签个代持股份协议,法律认可的呀,对于两个人内部有效,但是工商注册都是B,B不能对抗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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