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的税之惑—进口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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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春田
0人赞赏了该文章 42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0年10月11日 17: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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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成立公司专门从事进口业务,虽然只是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不大,但进口的品种是却很多,有食品,有药品,有农产品等等,关键看客户的需求,只要客户需要可以可以进口。


2019年6月开业,开业之初,便进口了一些食品、药品和一些农膜。


当他看到业务员拿回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他吓了一跳。


他问业务员,海关是不是搞错了?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只按征收率交3%缴纳增值税,怎么这交的税,税率最低是3%,还有9%,13%。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业务员回答说我也不太清楚,海关就是这么要求的。


老王继续追问,你没有告诉他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


业务员回答说,说了。但海关说,进口环节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都是一样的。


老王很是郁闷,于是又找到了在税务局工作的朋友小明。


听了老王来意,小明说海关做法是对的。按现行税法规定,进口环节的确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所缴纳的增值税都是一样的。


老王接着又问,那为什么会有9% 、13%还有3%的税率呢?


小明说,你们公司进口食品属于进口的货物,其税率是13%;进口的农膜属于初级农产品,进口的增值税率是9%;进口的药物属于抗癌药物,其增值税税率是3%。


听了小明的回答,老王说看来应该尽快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否则这亏就吃大了。


(本故事纯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政策法律依据:1、《增值税暂行条例》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3、《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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