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收优惠(下)企业所得税原创
金蝶云社区-魏春田身份
魏春田
1人赞赏了该文章 176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0年09月18日 11:44:46

image.png


海南自由贸易港,除了对人才有很大的个税优惠以外,对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力度也不小。具体内容如下:


一、税率式优惠


优惠的企业: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所谓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所称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


优惠的内容: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税额式优惠


优惠企业: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


所称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执行。


优惠对象: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 


该所得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二是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优惠内容: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税基式优惠


优惠的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


优惠的对象: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称固定资产,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优惠的内容: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四、优惠的时效


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