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收优惠(上)个税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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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0年09月17日 16:40:55
为了解决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过程中人才紧缺的问题,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海南省财政厅与税务局也出台了配套的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适用对象: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政策内容: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享受的时点: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
政策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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