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免租与无租的税收后果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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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春田
5人赞赏了该文章 310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0年09月15日 1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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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公司有两套闲置房产,第1套租给老李的企业当厂房使用,租期3年。第1年免收租金,第2年第3年正常交纳租金。第2套房产让关联方老张的企业免费使用。


税务人员在日常的税收征收管理中发现,老王公司这两套房产没有申报缴纳房产税。


老王说,租给老李企业的房,第1年免收租金,既然免收租金,而房产租赁的房产税又是从租计征,自然就不用交房产税了。


至于让关联方老张的企业免费使用自己的房产,那就更不应该交房产税了。


税务人员告诉老王说, 该不该交房产税应由税法说了算,而不是你老王说了算。 


对于免租期房产税的交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的非常明确:“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换句话说,也就是免租期内房产税由产权人老王的企业按照房产的原值交纳。


对于免费使用的房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具体来说,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你老王的企业,只是由老张的企业代为交纳。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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