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与税(十二)成本(中)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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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春田
0人赞赏了该文章 304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0年07月21日 1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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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作为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与自然人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其成本核算方式是不一样的。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及成本的核算方式有5种,而居民企业作为股东转让股权,其成本的核算方式根据股权取得的方式不同分为2种。


一是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以购买价款为成本。这与自然人股权成本的核算方式不完全一样。自然人股东以现金支付方式取得的股权,其成本为支付的现金加上合理的税费,而居民企业股东股权成本仅是购买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不包括所交纳的相关税费。


 二是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股权,以该股权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该规定与自然人股东股权成本的核算方式也不完全一样。其不同之处在于:


(一)用词不同。自然人股东股权取得称以“非货币资产”取得股权;居民企业股权取得称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股权;


(二)股权成本的核算也不一样。自然人的股权成本=非货币性资产的价格(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合理税费,而居民企业股权的成本=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


  同时,税法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形成投资资产,投资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政策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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