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划转是指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关于资产划转是否能够缴纳契税一直是大家经常遇到的问题,今天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税法相关规定并了解一下它的会计处理方式。
资产划转缴纳契税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第六条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资产划转的会计处理
对于资产划转,目前《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的《企业会计制度讲解》(2001年)的规定,对于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增设“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当企业按规定收到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作为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按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银行存款(按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
当企业按规定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时,要按固定资产清理进行处理。具体是:
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或董事会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应当借记“固定资产清理(按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价)”。
若无偿调出时发生清理费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银行存款”。
当企业按规定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时,借记“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方发生净额)”,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知识延伸】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转自 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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