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经济规模都很小,产权所有者也是实体的经营者,那时候是不需要社会审计的,查账属于查自己,没有必要。主要都是政府审计,自上而下,有强制力那种检查,有点现在纪委的意思。
后来经济组织越来越大,老板生意多了,不可能事事都参与,投资人把全部身家交给外人,会担心被人坑,这就需要有人来查账。有人盯着,经营者就会收敛一些。
所以现代审计制度是建立在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前提下产生的,付款的是股东,被查的管理层,审计师在相对独立的环境下工作,审计报告是有一定公信力的。
但题主说的情况也是真实存在。
我国的社会审计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中小企业是政策要求,比如工商局年检,银行贷款、招投标都要求提供审计报告,但钱是被审单位出,委托人也是被审单位,工商、银行要报告本质上是为了推卸责任,并不在意报告真假。这种情况出的审计报告真实性是存疑的,只要不是太过份,大把小所愿意出;
国有企业每年都要出审计报告,这是政府硬性要求,以前国企出年报,上面是不怎么管的,只是按事务所的规模(注师人数,年收入等,所以注会有挂靠一说)画一个大概的范围,在范围内想企业有自主权。国企都是大客户,收费高且稳定,事务所挤都挤不进来,当然企业说什么就是什么,报告质量也不会高。
近几年有地方主管部门开始主动招标,直接安排中标事务所进点审计,效果明显,虽然钱还是企业出,但委托人已经变成了股东(国资代理人),实现了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但是国企家大业大,除了年报平时还有很多业务,只要有个差不多,事务所也不会往死里得罪,报告质量肯定有提升,但也不能绝对相信;
上市公司是股东和证监会要求,又是公众公司,无数双眼睛盯着,事务所的工作底稿也会经过多重检查,报告质量应该是最高的,但上市公司审计也有问题,委托人名义上是股东,实际上决定权都在董事会,也就是大股东手里,大股东直接参与经营,可以干预年报审计的过程,近几年上市公司出问题不少,主要集中在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小股东利益上,有的问题很明显,事务所不可能一点问题都发现不了,但上市公司暴雷,第一个提供线索的往往不是审计师关键。
总结一下,很多审计报告质量不高,主要问题还是出在独立性有问题,理论上委托人应该是股东,被审人经营者,实际上大部分股东直接参与经营,审计变成了自己审自己,事务所经常会陷入要质量还是要业务(钱)两难局面。
这个问题不解决,审计报告就不会有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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