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政策#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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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4年05月03日 15:45:50
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9〕22 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配合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开展,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6日
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pdf(132.82KB)
本文转载自: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委员会【CASC】
作者:财会〔2019〕22 号
原文链接:https://www.casc.org.cn/2019/1225/2037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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