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政策#关于印发《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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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4年03月15日 19:47:17
关于印发《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我部制订了《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20日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pdf(156.69KB)
本文转载自: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委员会【CASC】
作者:财会[2016]22号
原文链接:https://www.casc.org.cn/2016/1227/2037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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