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计提地税的取数规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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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2年04月21日 21:52:31
【计提地税】取数规则:当应交增值税和应交消费税合计作为依据。
其中:应交增值税:取“应交税金(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或“应交税金(费)—未交增值税'的本月贷方发生额(a)“应交税(金)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是否大于零(贷方正数),大于零时,该值作为应交增值税的值(b)小于等于零时检查“应交税金(费)-未交增值税”月贷方发生额,月贷方发生额大于零时,该值作为应交增值税的值应交消费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本月贷方发生额“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的值大于零生成凭证,小于等于零不生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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