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个税优惠开挂:9市政策竞相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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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赞赏了该文章 298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19年09月04日 20:03:00

原标题:大湾区个税优惠“开挂”: 9市政策竞相落地, 财政补贴港澳人才税负差额

2018年,澳门青年何子锋在珠海创办了一家科技公司。如今,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全面实质性推进,这位曾在香港台湾深造并工作多年的创业者再次坚信,当初自己选对了地方。

这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及诸多办税便利化改革备受关注。3月,国家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税税负差额,由珠三角9市财政给与补贴。这亦被称为“港人港税”“澳人澳税”。

目前,这项政策正加速落地,继6月份广东省发布落实通知之后,珠三角多个城市已出台或正酝酿出台个税补贴暂行办法,细化人才认定标准和申请流程等,显示政策将进入实施阶段。

近期,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珠三角多市调研发现,境外人才及本地企业对此均多有期待,认为这将有效释放大湾区人才“引力波”。对前者而言,个税优惠政策将明显降低其在珠三角就业创业成本;后者则希望珠三角城市能借此引来和留住更多境外人才,以满足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所需。

个税优惠为境外人才“涨薪”

个税差异,这是自粤港澳大湾区提出之日起便被各方呼吁破解的问题。这背后原因是“一国两制”的特殊格局,三地税收制度不同,使得个税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来看,内地个税实行分类征收,其中工薪所得个税最高税率为45%;香港的薪俸税有两种计算模式,最高税率分别仅15%和17%。

如果拉平大湾区的个税差异,珠三角地区的市场、产业等一系列优势也就能进一步凸显。今年2月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也强调,要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遇和更好条件。

为此,今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出,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

6月,广东发布落实通知,明确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9市给予财政补贴。

这相当于通过政策给境外人才“涨薪”。早前在一个公开场合,深圳副市长王立新就曾解读:“你100万元年薪,本来要缴45万税,现在只要缴15万,你一下子多了30万。”

按政策设计,个税补贴最终落实者为珠三角各市。近期,已有广州中山江门等多市出台或正酝酿出台有关暂行办法,包括通过人才目录明确标准。比如,广州明确,境外紧缺人才需符合有关人才目录且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达30万以上等,而目标对象包括人工智能、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重大装备与机器人就业创业人士。这显示,个税优惠政策正加速落地。

这正是诸多港澳人士及本地企业所期待,何子锋就是其中之一。他是土生土长的澳门人,并曾在台湾和香港深造及在知名IT企业工作。2018年,何子锋在珠海横琴创办了一家科技公司,专门从事高端无线基站、高端路由器相关软件研发。该企业核心团队约五六人,均为博士、硕士等高端人才。

“我们知道个税优惠政策不久,等政策明确后,如果符合条件会马上申请。”何子锋说,估计该企业将有数名骨干能享受这一政策,申请下来后每人能省下不少钱,“这会让我们在此更稳定发展,珠三角的创新创业环境其实不错,包括软硬件,现在税收又有优惠,将吸引更多港澳青年过来”。

作为本土企业,珠海市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亦期盼政策落地。这家打印机龙头企业在国外有大量业务布局,亦聘用诸多境外人才,包括不少港澳人才。“我们在招聘境外人才或者将他们调回国内过程中,因为国内个税相对较高,往往需要给一定补贴才能让员工平衡。”纳思达副总裁张剑洲表示,现在个税差异被拉平,意味着企业这块“隐性开支”将有望减少,“这非常重要,近年随着我们加强研发创新,对高端紧缺人才需求越来越大,个税优惠政策增强这里的人才获得感和吸引力,也让我们能多招些人”。

办税体验逐步“无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个税优惠政策之外,珠三角多市还致力于加速优化办税环境,通过制度创新及技术赋能,破解以往港澳人士在内地办税的诸多不便,实质性促进了大湾区规则衔接,激活要素流动。

仍以珠海横琴为例,当地税务部门在近年营商环境改革中,开发出一个名为“V-Tax”的远程可视自助办税平台,让跨境办税成为可能。新技术的应用,一方面极大提升了整体办税便利度,目前当地借此已实现三百多项涉税事项“一次不用跑”;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便利性解决跨境办税成本高问题。

“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改革创新,让港澳创业就业者享受到与内地企业个人差不多的便利性。”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一名负责人介绍,港澳人士在内地注册企业后,本质上在办税方面与内地企业没什么差别,但过去其需要“跑窗口”办理实名认证等手续,现在统统放到网上,差别一步步缩小。

更为重要的是,这类企业自身带来的跨境属性,现实中体现为其有诸多跨境业务,带来较一般境内企业多的跨境涉税业务,亦对便利性提出较强要求,因而也成为改革创新的考量重点之一。

“我们的股东在香港、澳门,日常很多涉税业务需要跨境办理,比如跨境支付、跨境申报等,流程很长,很麻烦。”港澳智慧城(横琴)项目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容建国表示,过去,他每月总有好几天专门用来跑税务局、银行等出口,现在只需坐在办公室,所需材料也很少,十几二十分钟就能搞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研发现,这种“一视同仁”带来的利好,除体现在便利化上,更体现在港澳创新创业者进入内地后所现有的更多税收政策支撑。比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

何子锋表示,他的企业今年估计可实现盈利,下一步要力争2020年申请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目标,届时按有关政策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这在全球都是很有竞争力的政策”。

除此之外,国家层面的有关税收政策调整亦不断为港澳人士北上发展优化环境。比如,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无住所个人的税收居民认定条件由境内居住天数满“一年”改为满“183天”,为此许多境外人士尤其港澳人士担心被认定为税收居民后要在境内就全球所得缴纳个税,但今年3月个税新政明确,计算境内居住天数时,只有在境内停留满24小时的才算作一天,比原规定更宽松。

此外,2021年底之前,境外人士的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仍可免税,其中属于内地税收居民个人的境外人士,也可放弃这项免税优惠,改为选择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本文转载自: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杜弘禹

原文链接:http://news.esnai.com/2019/0904/1938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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