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征期延长,会计人还应重点关注这两件事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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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0年05月02日 22:37:23
5月征收期
关键时间点:2020年5月22日
税总函〔2020〕73号规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5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但是细心的朋友可能会发现。
按照之前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税总办函〔2019〕449号的规定,当时疫情之前征收期其实已经规定是5月22日了。
所以如果这样看,本次税总函〔2020〕73号的规定并未变化。
三代手续费退付申请
关键时间点:2020年5月30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文)规定:“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收手续费。”
税总函〔2020〕43号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由于企业涉及最多的就是代扣代缴职工工资个人所得税行为,因此会计朋友都较熟悉申请返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事实上,手续费的返还不仅限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范围还比较宽泛,具体如图所示。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开始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升级,增加了一个新功能,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如下图。
1.点击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2.点击左下方退付手续费核对按钮进入
3.等待数据下载,完成后如图所示。
这里注意结报期限是以税款实际入库时间为准,不是以税款所属期,比如2018年12月所属期的税款是2019年1月入库,那这个就算在2019年的,2019年12月所属期的税款是2020年1月入库的,那么这个就只能算在2020年。
4.你还可以点击单户核对清册查看实际入库明细清单,以便你核对数据。
具体如何核对?你可以通过查询你实际申报记录进行详细核对,具体查询位置如下:
5.核对无误后,点击我已核对无误后提交即可。
6.导出信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关键时间点:2020年5月31日
是否会因为疫情而延期?目前没有税务局的正式通知。所以目前大家还是应该按照5月31日来准备申报。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当然,二哥从4月开始已经陆续在分享汇算清缴相关文章,助力大家顺利完成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具体可以看看下面文章。
本文首发:微信公众号: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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