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份证验证,必须是真的“身份证”,说明税务申报系统与其他部门系统已经联网了。会不会出现很多人在“多处取得工资”哦!
1.全国人大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内容:
(1)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2)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银行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登记完毕后,需要点报送】/【获取反馈】将人员信息报送及获取身份验证结果,获取身份验证结果后继续办理后续业务。
报送成功后,局端将对居民身份证件进行验证(其他类型证件的验证会陆续增加),用户可点【获取反馈】按钮获取该人员信息的身份验证状态:
a.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用户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b.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中”,验证后,系统会自动获取到验证结果,无需用户进行另外的操作。
c.身份验证状态为“暂不验证”,即针对护照等外籍证件,其他无第三方数据验证的证件的验证状态。
d.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的员工,不会影响用户的业务办理,但根据政策要求,需要用户自行核对和修正错误信息,如已影响到扣缴明细申报准确性的,请用户注意办理更正申报。
注:若该人员信息无报送记录且状态为“非正常人员”(即离退人员)的人员无需进行报送。
结论:以身份证为纳税人识别号全国联网个税系统在“慢慢的”来了,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顺便提醒一下:本月由于个税申报系统升级,信息输入量大,建议广大财税人员提前“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