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市A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伟(化名)的心里就像灌了铅似的难受,痛苦中夹杂着悔恨,恨自己在市场上奋斗多年,竟然因为贪图一点利益失去理智,掉入别人精心设下的陷阱,背上了不能承受的重压。
陌生来电正中心事
“叮铃铃,叮铃铃……”,前不久的一天下午,正在办公室发呆的张伟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动。他拿起话筒,里面传来一个非常礼貌的男子的声音:“您好,不好意思打扰了,我叫王林(化名),请问您的公司有意转让吗?我可以出高价。”
“咦,怎么会有这样的需求?”张伟不禁一愣,他从没听说过公司营业执照可以转让。
当他提出自己的疑问时,对方非常肯定地表示:“这种转让没有问题,您尽管放心,我做的都是合法生意,只是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多,时间长,有几笔生意急着签单,我就用下您公司的名称,不在您公司经营。您看我支付2万元转让费怎么样?”
听完这些话,张伟在心里盘算起来:“正好我这公司经营情况不好,已经连续两年亏损,正考虑办理清算关闭事宜呢,如果能转让给这个人经营,我一来可以省得办理清算注销公司那些麻烦事了,二来还能赚取一笔转让收入,岂不是一举两得?”
协议签后发现被骗
这样想着,张伟饶有兴致地在电话中与对方攀谈起来。
一番热情沟通之后,双方约定,5天后由王林带着一式两份的正式合同到张伟的公司,合同签订后,王林当场支付2万元转让费。
5天后,王林果然来到了张伟的公司。看完王林带来的有关营业执照转让协议后,张伟觉得跟电话中商定的一样,就提笔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王林接着也在同意栏签字。之后,双方各执一份协议。
这时,王林突然一拍脑袋说:“哎呀,张总,不好意思,转让费我装在电脑包里,包落在车上了。这样,您稍等,我这就去取,您先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控盘给我,我顺便到车上查一下您公司的信息是否正常。”
因为刚才谈得比较愉快,张伟没有多想就将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控盘交给了王林。王林随即匆匆离开。
5分钟后,王林没有回来。张伟突然心头一紧:“会不会有问题?”他立即出门去找。然而,楼下到处不见王林的身影。他随即拨打王林的电话,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他又给王林发微信,发现自己已经被王林拉黑。这时,张伟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眼前一阵发黑,差点晕倒。
迅速挂失没挡住虚开
冷静下来,张伟分析,对方拿着A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税控盘,最可能做的事情就是以A公司的名义开发票。于是,他立即给公司会计打电话说明情况,让会计赶紧与税务部门联系,请求税务部门尽快锁死A公司的开票系统,以免给A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
会计第一时间即与税务部门取得联系并得到支持,次日一早张伟便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盘丢失和补办“一证通”手续。但税务人员查看信息后告知,A公司税控盘里的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25份普通发票已经全部开出。
此时,张伟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这是虚开发票呀!”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马上到所属辖区的派出所报案,然后到公安局经侦科报案。
面临上“黑名单”的风险
税务人员告诉张伟,因为违规转让,A公司被不法分子利用,形成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事实。张伟另外被告知,税务部门已对此虚开事件立案并展开调查。由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如果最终未能找到骗取A公司税控盘等信息的骗子,则按照有关规定,A公司将不得不承担有关违法责任,面对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结果。
一旦上了这个“黑榜”,A公司不仅要接受税务部门的严控发票、提高检查评估频次、不适用最低处罚标准等严格管理措施,还要被广泛曝光并被多个部门联合惩戒,比如贷款受限、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受限、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受限等。不仅如此,作为上了“黑名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伟本人也要受到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限制出境等惩戒。
为了2万元,付出如此代价,张伟现在的心情只能用悔恨来形容。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虚开发票分子为谋求非法利益,手段不断翻新,上述案例中违法分子就是哄骗企业违规转让,利用被转让企业的信息大肆虚开发票,然后人间蒸发。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借用他人的身份证件设立企业,在短时间内大肆虚开发票,然后逃之夭夭,让他人背黑锅。企业经营者和自然人都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树立法治思维,提高识别此类违法行为的能力,以避免上当受骗,利益受损。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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