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全额扣除的职工教育培训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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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春田
4人赞赏了该文章 3211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0年04月01日 16:06:49

大家都知道,作为三项费用之一的职工教育经费,只能按工资总额的8%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从目前的有关规定上来看,有一些特殊行业职工的培训费不受8%比例的限制,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那么究竟有哪些行业受到如此青睐,有了这样的幸运? 一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


按现行税法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但有一个条件,即职工培训费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如未单独核算则不能扣除。


 政策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


二是经认定的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动漫企业。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从开始到现在,一如既往地允许软件生产企业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要求单独核算。


 政策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第二条


三是航空企业发生的相关职工培训费。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说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政策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 四是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


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政策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四条规定,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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