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啥也不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累积资金。 其中又分为两种,第一是法定盈余公积,公司制企业必须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累积到达注册资本的50%后可以不再提取。 第二种是任意盈余公积,按照企业股东大会规定,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比例。它和未分配利润一起共同构成了所有者权益里的留存收益。
以前计划经济时代,国民经济的主体是国营企业,每年创造的利润主要分成三部分,一部分上交给国家,这个可以理解,国家即股东,上交相当于给股东分红;一部分做为未分配利润留转到下一年,万一来年经营不善可以弥补亏损,相当于流动资金储备;第三部分就是盈余公积,当时国家是这么想的——利润不能都分掉,企业要发展,要扩大再生产,得留点钱购买新设备,所以要从每年的利润里提留10%做储备基金,有利润就要提,有亏损可以不提,但盈余公积里的钱原则上是不能补亏的,理论上这笔钱只增不减,可以保证企业做大做强。
想法很好,实际操作根本不可行。做财务的都知道,提留的资金要想保证用途,专款专用,只有放在专门的账户进行管理才有可能实现,否则很容易就会被挪做它用。之前暴雷的康美药业、康得新,都是上百亿的资金不翼而飞,盈余公积提的储备没有指定用途,没有专户管理,只是一个账面数字,除了会计,没人会把它当回事。
债权人、投资者关心企业的经营情况,看现金流、看资产负债率、看投资回报,从没听说看盈余公积的,因为它代表不了什么。
有趣的是,这个计划经济的产物,经历了无数次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还是顽强的保留了下来,并且没有发生大的修改(后来规定累积到达注册资本的50%后可以不再提取)。
我估计吧,政策制定者留下这个科目是想提醒企业——每年不要把利润都分完了,总要留下一点,以防不测。想法很好,实际上,如果一家企业前景很好,借高利贷也会把扩大再生产,一分钱利润不分投资者也不会有意见,如果企业没希望,人家都要关门了,又那来的利润可提?盈余公积余额1000万,未分配利润负的一个亿,骗谁呢?!
这就是一个不切实际会计科目,代表了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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