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SP 年假额度计算规则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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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0年02月13日 08:41:06
年假额度规则能不能实现 在首次计算年假额度的时候,根据入职日期,折算首次的工龄所属范围额度。(按工龄计算,入职满一年生效,首次计算折算入职满一年的额度)
举例说明:
参加工作时间为2014年7月1日,入职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计算2016年额度的时候,工龄满一年所处阶段满额为5天,从入职满一年日期2016年4月1日开始折算,享受年假天数应该是3.5天,按照系统逻辑规则,系统计算是直接按参工时间计算结果为5天。
请问能不能实现首次计算的时候 折算按入职满一年日期,额度计算又是按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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