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企业在编制利润表时,应当将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的影响(即,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与按照该准则确认的收入区分开来,分别列示。
问:
老师:您好!请问公司销售商品在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时控制权转移,公司为运送商品发生的搬运费、运输费,以及为存货投保的保险费是否应该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转入营业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支付的销售佣金在发生时计入合同取得成本,确认收入时应该转入营业成本还是销售费用?
答: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该准则第二十六条,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一)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二)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合同履约成本”科目。
对合同取得成本进行摊销时,按照其相关性借记“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合同取得成本”科目。
问:
如题,根据CAS29.39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那么承诺事项的金额,是包含增值税的金额还是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答: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会〔2006〕3号)的相关规定,对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承诺事项进行披露。根据该准则第九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作者:资深财税实战者,致力于财税合规、内控建设与成本管理,公众号财税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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