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工作底稿本期发生数合并数等于本年累计数合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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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15年03月02日 00:00:00
【问题】: (FAQ)工作底稿本期发生数合并数等于本年累计数合并数
版本: 7.0.1
模块: 合并报表
【答复】:
第一步: 查看工作底稿是否设置了取数类型关联. 打开工作底稿,点击“数据”-“取数类型”菜单查看,当勾选了“本期发生数关联本年累计数”时,本期发生数(合并数)=当前期间的本年累计数(合并数)-上一期已集团确认的合并报表中的本年累计数。因此当上期期的合并报表未接收时,当期工作底稿中本期发生数就等于本年累计数。 第二步: 若确实设置了“本期发生数关联本年累计数”,则检查上期的合并报表是否已接收。 第三步: 若未接收上期合并报表,则接收后,再重新计算当期的工作底稿。
版本: 7.0.1
模块: 合并报表
【答复】:
第一步: 查看工作底稿是否设置了取数类型关联. 打开工作底稿,点击“数据”-“取数类型”菜单查看,当勾选了“本期发生数关联本年累计数”时,本期发生数(合并数)=当前期间的本年累计数(合并数)-上一期已集团确认的合并报表中的本年累计数。因此当上期期的合并报表未接收时,当期工作底稿中本期发生数就等于本年累计数。 第二步: 若确实设置了“本期发生数关联本年累计数”,则检查上期的合并报表是否已接收。 第三步: 若未接收上期合并报表,则接收后,再重新计算当期的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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