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编制7月份的利润表的工作底稿中本期发生的合并数等于本年累计的合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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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15年03月02日 00:00:00
【问题】: (FAQ)编制7月份的利润表的工作底稿中本期发生的合并数等于本年累计的合并数?
版本: 7.0.3
模块: 合并报表
【答复】:
【分析】 出现上述问题需要区分2种情况进行分析: (1) 工作底稿的模板中未设置取数类型的关联,则本期发生的合并数等于本期发生的汇总数 +(或-)本期发生借方抵消数据-(或+)本期发生贷方数据,本年累计的合并数同理,此时需要检查本期发生与本年累计的抵消借方数据与抵消贷方数据是否正确,如不正确,需要重新修正抵消分录的数据并重新生成工作底稿。 (2) 工作底稿的模板中设置了取数类型关联,如设置为本期发生关联本年累计,则本期发生 的合并数等于本期的本年累计合并数-上期的本年累计合并数,且上期的本年累计合并数是从上期的该合并单元组的已经上报且集团确认的合并报表的数据(非工作底稿),此时请检查上期的合并报表是否有编制,是否有该项目的本年累计合并数据,是否为集团确认状态,如果没有则直接取本期的本年累计数据;如设置为本年累计关联本期发生,则本年累计的合并数等于以前各期本期发生合并数据的加总,同理以前期间的本期发生数据是从该合并单元组的已经上报且集团确认的合并报表的数据(非工作底稿),此时需要检查以前期间的合并报表是否有编制,是否有该项目的本期发生合并数据,是否为集团确认状态,如果没有则直接取本期发生的数据。
版本: 7.0.3
模块: 合并报表
【答复】:
【分析】 出现上述问题需要区分2种情况进行分析: (1) 工作底稿的模板中未设置取数类型的关联,则本期发生的合并数等于本期发生的汇总数 +(或-)本期发生借方抵消数据-(或+)本期发生贷方数据,本年累计的合并数同理,此时需要检查本期发生与本年累计的抵消借方数据与抵消贷方数据是否正确,如不正确,需要重新修正抵消分录的数据并重新生成工作底稿。 (2) 工作底稿的模板中设置了取数类型关联,如设置为本期发生关联本年累计,则本期发生 的合并数等于本期的本年累计合并数-上期的本年累计合并数,且上期的本年累计合并数是从上期的该合并单元组的已经上报且集团确认的合并报表的数据(非工作底稿),此时请检查上期的合并报表是否有编制,是否有该项目的本年累计合并数据,是否为集团确认状态,如果没有则直接取本期的本年累计数据;如设置为本年累计关联本期发生,则本年累计的合并数等于以前各期本期发生合并数据的加总,同理以前期间的本期发生数据是从该合并单元组的已经上报且集团确认的合并报表的数据(非工作底稿),此时需要检查以前期间的合并报表是否有编制,是否有该项目的本期发生合并数据,是否为集团确认状态,如果没有则直接取本期发生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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