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新准则权益抵销如何抵销上年的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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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赞赏了该文章 2,552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15年03月02日 00:00:00
【问题】: (FAQ)新准则权益抵销如何抵销上年的未分配利润
版本: 7.0.1
模块: 合并报表
【答复】:
新准则权益抵销,抵销未分配利润,若要对上年的未分配利润也做抵销,则需要复制上年的抵销分录。 具体操作为: 1. 在【合并报表】-【合并处理】-【抵销分录】-【抵销分录序时簿】,点击"复制历史数据"; 2. 在弹出的抵销分录批量复制界面,点击"过滤",在查询界面,报表日期选择上年12月31日,抵销类型选择"新准则权益抵销",点确定; 3.在过滤的结果中选择所有取数类型为"本年累计数"且报表项目为损益类报表项目所在的分录,同时勾选"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点击"复制生成",即可将所有的数结转到控制属性为“期初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表)”的报表项目上,取数类型转化为“年初数”。   注意: 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参与结转的报表项目必须是损益类报表项目。在【合并报表】-【系统设置】-【报表项目】序时簿中,若"是否损益类项目"字段打钩了,说明该报表项目是损益类项目; 2.损益类报表项目在抵销分录中的取数类型是本年累计数; 3.存在控制属性为“期初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表)”的报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