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开票规范,防范不合格发票风险原创
金蝶云社区-一叶税舟身份
一叶税舟
0人赞赏了该文章 203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1年01月14日 20:23:49

关注开票规范,防范不合格发票风险

文/叶全华

1.正确使用增值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下同)

一是注意确认时点。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当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不能仅仅以开具发票的时间来确认适用税率。具体来说,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例如,A公司2019年3月向B公司销售货物并开具1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0年3月,在年度汇算清缴中发现该发票填写不规范,要求红冲重开。A公司重新开具时仍应按16%税率开具,不能按照调整后的13%税率开具。具体操作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A公司需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并在24小时有效期内完成开票,同时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二是注意特殊规定。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开具1%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并据此申报征免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也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选择放弃减免税,为购买方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其他业务仍可以享受减免税。例如,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C符合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免税政策。2020年8月,向D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并按要求开具金额10万元、税额0.3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月,向其他客户销售货物均未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纳税人C当月需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缴纳增值税0.3万元,其他销售部分仍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另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为3%或5%的应税行为不适用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不要开错发票。


2.发票备注栏应开具的内容别遗漏

一是防范税收损失风险。根据现行规定,对销售或出租不动产、提供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等项目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规定的内容,未按规定备注内容,视为填写不规范的不合格发票。纳税人接受发票时,需要对应备注的内容进行仔细验收,以免影响增值税进项抵扣和差额扣除、土地增值税计算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造成税收损失。例如,某公司对某房地产项目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审核发现前年取得的一张建筑安装服务增值税发票未在备注栏注明该房地产所在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按规定不允许计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金额,导致多缴税款。

二是防范无法退税风险。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代办退税业务中,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规定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未注明的不得代办退税。综上,纳税人开具发票时要注意检查应备注的内容是否遗漏,遗漏的要及时作废重开;收到应备注未备注的发票时应及时退回重开。


3.差额征税需厘清是否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现行规定实行差额征税的增值税项目,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差额部分明确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经纪代理、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签证代理服务、金融商品转让及选择差额征税的劳务派遣服务、旅游服务、安保服务等。另一类是除明确规定差额开票外的项目允许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可扣除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转售自来水等。一般纳税人购进允许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时,应当要求销售方全额开具,以免少抵扣税款。


作者:长期从事财税实务工作,专注于增值税、所得税和出口退税的知识耕耘,欢迎业务交流与探讨。微信公众号:一叶税舟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