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我买你东西,你却给我开假票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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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税税念
4人赞赏了该文章 618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19年07月16日 17: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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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有两个北京的朋友在微信给二哥发了同样的发票,他们问我这个发票能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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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二哥对发票的一知半解,我一看这张发票的抬头就感觉有问题。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我的直觉就是很明显应该没有这个种类的发票了。但是为了给朋友一个准确的依据,我还是查询了一下文件。


最近的一个关于北京市发票种类规定的文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0号就明确规定,除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和六联)、北京市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和五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目前保留的普通发票票种如下: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税控折式)

通用机打发票(税控卷式)

通用定额发票(八个版面)

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八个版面)

新版出租汽车专用发票

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含门票和过桥过路费发票等)可继续使用。


所以,很明显,这种2019年开具的发票种类应该是一个不存在的发票种类了。


但是这个票为什么还存在呢?还被堂而皇之的在2019年被开具出来了?


而且,大家仔细观察发票,你可以发现这种发票监制章还显示的是最新的北京税务局,不是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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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票监制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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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文件已经规定早就不存在的发票种类不仅还在开具,而且还“与时俱进”的进行了发票监制章的改版。这不仅让人更加迷惑了。


在接下来对发票的真伪查询过程中,查询所需的密码更是无从在发票上找到,发票密码区直接就为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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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谜团让人十分困惑,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开具这种发票的单位到底从那里领取的发票?既然税务局没有了这种发票,为什么这种发票还带着一个最新版的发票监制章呢?


带着疑问,二哥继续对这种发票进行了深入查询。


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


历史上确实存在过,京国税发[2010]126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的通知规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将于2010年8月1日起,实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取消包括《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在类的12种普通发票。旧版发票可以使用到2010年12月31日。


说到这里,我们显示已经非常清楚了,一种2010年就取消的发票种类,在多年后的市场上我们还能找到其身影,而且还非常与时俱进的改头换面,更改了新版监制章迷惑受票方。


这种假发票是坚决不能收的,我们还应该及时报告税务局核实,对开票方进行查处。


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很多不同样式的发票,由于我们的业务遍布全国各地,发票也来自全国各省,有时候我们取得一种发票后,还真的不好判断这种发票种类是否还真实有效。


比如北京市税务局2016年第20号文就明确取消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千元版),也就是北京已经没有通用手工发票了,如果你再收到通用手工发票,那肯定也是假发票。


但是,还有一位朋友,收到一张通用手工发票,是河北省的,那是不是也是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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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北京没有通用手工发票,不代表其他地方就取消了这个票种。


具体我们还需要看当地税务局的规定,这张发票是河北省的,很简单,去河北省税务局网站查询一下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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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结果显示,这张发票是有效的。


我们再查询,发现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也规定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E)属于目前有效票种,其适用范围: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且不具备开具机打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而且同时规定,这种发票会根据增值税发票新系统推广使用情况,适时停止。


所以,目前来看,河北省尚未停止使用通用手工发票,只要查询到发票流向和开具是一致的,那就没什么问题。


可能你要问二哥为什么能这么直观感受发票是不是有问题?其实这个就是经验。


从N年前进企业,接触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发票,国税的、地税的、本省的、外省的,专用的,非专用的,特殊行业的、冠名的。


讲真,很多时候,你真的搞不清楚这个发票到底是真是假,到底是否存在。


我之前也一直有想法,想把发票分类好好整理一下,但是各种查询后,发现,发票的分类好像并没有一个标准的口径,每个人,每个地方对发票的分类都有不同的分法。


但是营改增后,其实我们能发现,发票的种类越来越精简了,我们可以从是否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来进行一个分类。


具体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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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们还听到日常工作中有个成品油发票,其实其载体就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出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非一个新种类。


不同的发票适用范围是不同的,但是有两个趋势。你始终要明白,这有利于你理解以后发票的政策。


1、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发票会缩小使用范围,最终并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2、发票种类会越来越简化,并且会逐步都向电子化发展。


那么做为纳税人,你该如何选择你应该使用的发票呢?除了各省在发票管理上推进进度不一之外,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下面这个范围来判断。


1、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自行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2、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月不含税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不含税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月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要求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也可申请领用。


3、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单联)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的纳税人。销售旧机动车是在二手车市场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主要适用于起征点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而且还在规定,根据增值税发票新系统推广使用情况,适时停止使用该票种。


6、通用定额发票主要适用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收取停车费的特定纳税人。


7、出租车发票,客运定额发票,门票,其实其载体也多为通用机打、通用定额发票,也适用于特定行业。


8、火车票、飞机行程单适用各自行业。


实际工作中,上述发票种类不一定在各省都存在,有些地方已经按照上面说的发票发展趋势取消了一些种类的发票。


至于为什么取消,请参考文章之前说的发票变化的两个趋势。


所以,具体在审核发票种类时候,你还要关注发票开具的省份是否还依然存在类似发票,如果是作废发票重开的情况,那就是无效的,比如通用手工发票,这种发票在有些地区就已经明确取消。比如文中开头说的北京市,还比如广东省。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取消了原有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和《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无抵扣联电脑版)》。《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有抵扣联电脑版)》和《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开具范围,一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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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也没有通用手工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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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一线财务人员来说,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发票,了解发票的分类对工作都有非常大的帮助,对最新出台的各种发票管理文件也会有个更准确的理解方向。所以,这份发票分类总结,请你收下,不足之处,请多留言探讨。


如果你知道你们所在省份最新的发票种类规定文件,也请文章留言一下文号,二哥看能不能整理一下全国各省份最新的发票种类大全给大家,以后大家如果在遇到扎眼的发票,就能应对自如了。




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二哥税税念(做一个有情怀的税务会计,分享属于会计人的不二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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