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税收普法工作的开展,无论企业还是个人,纳税意识都有所提升。
企业临时聘请个人提供某项服务,也不会再通过工资薪金去申报,而是向对方索取发票。其中个别业务因为耗时少、工作简单,双方协商的价格在500元以内。
因为增值税针对自然人起征点为500元,个人劳务报酬500元也不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所以自然人在税务机关申请代开500元以内的发票不需要交纳税款。这就导致很多人误认为:只要开具的发票是500元就不用交税。
很显然,这不是一个完全正确的观念。
我国目前针对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其中“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为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按月预扣预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按次预扣预缴,四项综合所得按年汇算清缴。
那些在税务机关代开了N份500元发票的人,如果年收入大于12万元,就可能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税问题,在此提醒一下大家,请及时在手机APP上进行操作,以确认是否存在退补税款。
天之蓝财务集团旗下税务师事务所代理高净值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筹划、申报业务,同时为企业提供常年财税咨询、税务健康检查、税务筹划、税务风险评估、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等业务,欢迎大家微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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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新,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所长、资深财税讲师,拥有丰富的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擅长税收筹划、涉税管理、税务咨询,公众号: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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