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主要讨论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并详细解释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相关法律条文的修改对定义的影响,以及行政拘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和涉嫌犯罪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况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最后,文章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谨慎处理,并提醒公众注意酒驾等涉及刑事处罚的行为。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是依据《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都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哪些情形,《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劳动法层面上,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文件发布后,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中与该二十九条相关的法条也有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主要有:1、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不再有免予起诉的规定,因此二十九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不再适用,2、现行的《刑法》修改后,将原1979年刑法的第三十二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分”修改为“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与“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的几个问题
1、因行政拘留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依据刑事相关法律可以被限制人身自由外,依照行政法相关法律法规,自然人也可被限人身自由。如一个人因嫖娼被行政拘留5日,其所受到的仅为行政处罚,而并未承担刑事责任。
2、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已没有免于起诉的规定,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一百七十七条有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的规定,主要情形有:(1)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3)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三种不起诉情形是否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呢?依照《关于职工被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中的相关答复: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送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依据现行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为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做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此复函涉及的不起诉属于酌定不起诉,那么对于因证据不足或无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当然不应当视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3、因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
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该规定,“因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尚未涉及到刑事责任承担,用人单位不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评析:
1、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意味着定罪和量刑,只要依法被人民法院定罪,即使免于刑事处罚,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行政处罚或涉嫌犯罪限制人身自由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
3、用人单位以“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应当谨慎,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防止运用不当。
4、公务员如果因涉及刑事犯罪被定罪将面临开除公职,公司员工因涉及刑事犯罪将面临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最近青岛市在严查酒驾,年底将至,务必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驾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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