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企业短期会出现资金短缺问题,解决资金短缺主要方式向金融机构融资,但如果企业存在进项税留抵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规定,符合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条件的,可以申请退税以缓解资金压力。本文简单聊聊增值税留抵申请退税应注意的事项。
一、须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条件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上述5个条件中,条件2—5容易看懂,条件1要求:“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此处有一个名词叫“增量留抵税额”,准确理解该名词含义是掌握申请退税的核心。
顾名思义,“增量留抵税额”,是一个“增量”的概念,是跟某期、某个数据相比,增加的数值金额。20号公告要求与2019年3月份留抵税款相比较的增加值。举例说明:
甲公司2019年3月留抵税额30万,2019年3—12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留抵税额如下:
单位:万元 | ||||||||||
月份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留抵税额 | 30 | 35 | 40 | 25 | 36 | 42 | 60 | 72 | 90 | 98 |
增量留抵税额 | 0 | 5 | 10 | -5 | 6 | 12 | 30 | 42 | 60 | 68 |
注:增量留抵税额=4—12各月数额减3月数额
由于6月份增量留抵税额小于0,甲公司从7月开始计算到12月,连续6个月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且第12月增量留抵税额68万>50万。满足退税第一个条件,假如其他条件,甲公司均满足,且无偷漏税情况,则甲公司满足留抵税额退税条件,可以申请退税。
二、申请退税的时间
满足条件后,并不是任意时间都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的。纳税人要特别注意退税申请表的提交时间,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间,则要等到下次再符合退税条件后才能申请。20号公告规定,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上述甲公司2020年1月发现企业满足退税条件,因此应在2020年1月先完成本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然后在申报期内,再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表。否则。错过了提交,则就错过了本次申请的机会,2020年2月及以后月份不能再申请2019年12月的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三、退税金额的计算
提交申请退税了,我们应该要清楚能退多少税款。20号公告规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上述甲公司2019年4月—12月,假设全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100万,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合计90万,其他扣除凭证,比如旅客运输发票、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10万。则甲公司申请应退还的留抵税额计算如下:
=68万*90/100=61.2万
四、税务机关核准时间
20号公告规定,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所以说审核时间是10个工作日内,注意是按工作日的计算。
五、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表填报
20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在收到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注意,甲公司在收到准予退税的通知书当期,账务处理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在通知书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栏下的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而不是甲公司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才进行上述处理。
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准予退税的通知书当期并纳税申报填报:
借:应收账款 61.2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1.2万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61.2万
贷:应收账款 61.2万
作者:唐德发,从业十余载,闲暇时喜欢研究财税问题,喜欢写点财税文章。公众号:发哥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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