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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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问题

我单位离职人员,在2019年10月发放剩余工资款,他已在其他单位就职,我单位是否还能抵扣专项附加费用和每月减除费用5000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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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蝶云社区-xiaoyanzi
xiao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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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答:根据您的叙述,贵单位在10月发放工资薪金,为员工代扣代缴该笔收入时可扣减减除费用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如员工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选择扣缴义务人的,任职受雇单位 …

编辑于 2020年01月31日 23: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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