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个税改革补丁指引——GKIS标准版V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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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赞赏了该文章 1353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19年04月04日 12:13:58
2019年新个税改革补丁指引——GKIS标准版V9.0
1.1 背景说明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政策中关于实施的累计扣税法解读如下:1、自20191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附加专项扣除。2、此次税法修订对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税,尽量减少纳税人办理年终汇算清缴的人数,特别是只有一处工资薪金且在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无须办理年度自行汇缴补退税。3、累计预扣法具体计算公式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1.2 新个税下工资计算的具体操作方法1、设置工资项目补丁已新增2019年新个税法所需的预设工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税款”、“减除费用”等项目,用户根据需要进行选用即可。

若用户需要另设工资项目,,可进行手工增加。增加项目的操作方式如下:登录KIS行政事业版后,依次打开【工资管理】→【基础资料】→【项目设置】,先选择要使用的工资类别,然后在工资项目设置窗口中,单击【新增】:

注:若设为固定项目,其数据可以直接带入到下一次工资计算,不进行清零,例如:假设住房租金扣除每一期均为1500元,建议设置为固定项目。而可变项目的数据到了下一期就会清零。2、设置所得税公式:
依次打开:【工资管理】→【基础资料】→【公式设置】,新增或修改原有公式后点击保存:

参考公式如下:应发合计=基本工资+奖金
住房公积金=应发合计*0.07
养老保险=应发合计*0.08
医疗保险=应发合计*0.02
扣款合计=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代扣税+其它扣款
实发合计=应发合计-扣款合计
本期社保合计=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本期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合计-减除费用-本期社保合计-本期附加扣除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Accumulate(2018,1,0,-1,"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本期应纳税所得额
已预扣预缴税额=Accumulate(2018,1,0,-1,"本期应预扣预缴额")
如果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6000 则 累计预缴税款=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03 如果完
如果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6000 且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44000 则 累计预缴税款=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1-2520 如果完
如果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44000 且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00000 则 累计预缴税款=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2-16920 如果完
如果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00000 且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420000 则 累计预缴税款=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25-31920 如果完
如果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420000 且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660000 则 累计预缴税款=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3-52920 如果完
如果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660000 且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960000 则 累计预缴税款=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35-85920 如果完
如果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960000 则 累计预缴税款=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45-181920 如果完
本期应预扣预缴额=累计预缴税款-已预扣预缴税额
如果 本期应预扣预缴额<0 则 本期应预扣预缴额=0 如果完
累计函数Accumulate的使用介绍:1)填写格式: Accumulate(开始年份,开始期间,结束年份,结束期间,”工资项目名称”) 注:符号均为英文字符。2)公式含义: 该函数表示,对当前员工在当前工资类别下,该工资项目从开始年份的开始期间累加到结束年份结束期间的累计值。3)应用举例: 如:需要计算从2018年12期到当前期间的 [累计减除费用] 操作流程如下: a. 设置工资项目 [减除费用]和 [累计减除费用] ,[减除费用] 每个月均为5000; b. 设置公式:累计减除费用=Accumulate(2019,1,0,-1,"减除费用")+减除费用 c. 以上公式,结束年份以0表示当前年份,结束期间以-1表示上一期间,则: 若当前期间为2019年第6期间,公式表示: [u]累计减除费用= 从2018年12期到2019年5期的减除费用之和 + 2019年第6期的减除费用[/u] 若当前期间为2019年第7期间,公式表示: [u]累计减除费用= 从2018年12期到2019年6期的减除费用之和 + 2019年第7期的减除费用[/u] …… 以此类推。实例:新员工在年中入职的情况若公司在当年2月之后有新员工入职,为了计算出该新员工在当年的工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建议可增加一个工资项目 “入职前累计应纳税所得”、“入职前已预扣预缴税额”来实现。因此,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可设置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Accumulate(2019,1,0,-1,"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入职前累计应纳税所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税款-已预扣预缴税额-入职前已预扣预缴税额注:入职前的累计项目只需在新员工第一次工资发放时填写即可,后期不需要再填写。3、计算所得税方法1:通过【工资管理】→【基础资料】→【公式设置】来计算个人所得税1)依次打开【工资管理】→【工资录入】→【类别管理】,选择完类别后,在弹出的过滤器中新增或修改过滤条件

2)选择计算公式以及勾选新个税法所需的预设工资项目

3)填写工资各项数据,系统会根据设置的工资公式计算出各项所得税

方法2:通过【工资管理】→【所得税计算】模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u]累计预缴税款[/u]
注:所得税计算模块已预设2019年新个税税率表,直接在所得税计算模块的设置里选择即可,操作方式如下:1)设置税率:使用预设税率(2019最新调整),保存

设置税率项目:新增税率项目——选择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增项】


3)所得税设置:

注意:由于减除费用及其他扣除的累计数已经在工资模块进行计算,因此在所得税计算模块中,基本扣除及其它扣除不需再填写。4.所得税计算——双击确定个人所得税设置,重新计算工资数据、税率和纳税额

系统会根据工资录入模块数据计算出所得税

通过工资录入模块的【区选】和【所得税按钮】可以把所得税数据填写到工资录入模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