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折现回拨”在商业银行会计中的定义、计算方法及其会计处理,强调其基于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折现效应释放。指出折现回拨常用于不良贷款利息收入的调整,并通过实务案例展示其在财务报告中的具体应用,反映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细节。
一、什么是“折现回拨”?
“折现回拨”这个概念,通常在商业银行的报表附注中会有所体现(发放贷款及垫款),属于已减值贷款(不良贷款)的利息收入。从折现这两字来看,实际上是计提减值准备后折现效应的释放,因此在会计上有其必要性。那么,回拨这两字来看,将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调整至利息收入,即:即使未来还款现金流不变,随着时间推移其折现值也会增加,从而造成上述差额的减小,此减值准备的减小即为折现回拨。
二、“折现回拨”真的折现了吗?
往往在商业银行计算贷款的利息时,并没有用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来计算利息收入;折现回拨实际就是用不良贷款平均净值乘以贷款平均收益率计算得来。个人理解,如果没有真正的折现,那么就没有必要进行回拨。只有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的贷款,理论上才有必要进行“折现回拨”,因为其符合上述折现的原则,将减值确认为利息才能有理论根据。
三、“折现回拨”的会计处理
贷款本金及利息计提拨备,计入贷款减值准备,那么,此处折现回拨,则贷款减值准备计入利息收入;或从整体利润表来看,一部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风险减值损失)重分类至利息收入。
三、实务案例
案例1:某H股商业银行披露
在执行IFRS9下,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和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的一般规则为:正常类为一阶段,一般认为没有损失;关注类为二阶段,一般认为在整改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减值;不良类(次级、可疑、损失)为三阶段,一般认为在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减值。那么,折现回拨是不良贷款所产生的,故列示于阶段三项下。
案例2:某H股商业银行披露
该银行亦披露了“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实际与案例一商业银行披露的“不良贷款利息回拨”是同一个概念。
虽然“折现回拨”的披露是一致的,但细心的小伙伴一定还是发现了二者披露细微的区别,实施IFRS9准则以来,通过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模型对减值准备的披露并结合其他披露内容,实际是能看出一个商业银行计提拨备完整性,以及通过不同阶段的转换情况,与贷款划分的五级分类的对应关系,进而判断贷款所处的信用风险大小。
作者:马洋,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部门经理、授薪合伙人。乐于分享和交流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的学习考试、审计执业和探讨。公众号:MY聊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