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办公条件,老王的公司租了一栋二层楼作为办公用房,并对办公楼进行了装修,花了不少的钱了。
对装修费用,公司财务人员小李一次性在所得税前扣除。税务人员在检查时认为将装修费在所得税前一次扣除的作法是错误的,应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合同约定的租房期限,分期进行摊销。
会计小李认为,装修费作长期待摊费用没有法律依据。理由是:
按《企业所得税法》13条及《实施条例》68、69条的规定,租入的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如果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只可能有三种情况:
一是作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期内逐年扣除,但改建支出要满足两个条件:1、改变了房屋的结构;2、延长了房屋的使用寿命。
公司对租入小楼的装修既没有改变房屋的结构,也没有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所以不符合租入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的规定。
二是作为大修理费用。大修理费用应该是对本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理所支出的费用,若是对租入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法律应会表述清楚,就如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的表述一样。退一步说即便是大修理的费用可以用于租入的固定资产,那么也必须满足: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
公司对办公楼支出的装修费用满足不了以上两个条件,所以作为大修理费用也不合适。
三是其它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颁布了十几年了,对于此条始终没有做进一步的具体规定。既然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就不能将装修办公楼的装修费用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税务人员对小李说,不错,你说的非常有道理。但是你是做会计的,应该知道《企业会计制度》对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其中有一项是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而在对什么是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解释上,《企业的会计制度》采取了列举法的方式,“使企业经营环境或条件改善”就是其中之一。
因此,《企业所得税法》虽然没有对什么是其它待摊费用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很清楚。
所以,将你们公司租入办公楼的装修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应该没有问题。既然是长期待摊费用就不能在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而应该在租赁期内分期的扣除。
税务人员的解释,让小李心服口服。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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