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介绍了两种特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方式。一种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3%专用发票,需按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而非票面税额;另一种是购买税控设备的13%专用发票,可全额抵减应纳税额而非勾选抵扣。两种方式都能通过不同方式获取更多税收优惠,并指出专票需做不抵扣勾选处理。
昨天二哥发了一篇文章,里面有3%按9%抵扣的一个案例,很多朋友留言还是没搞明白,今天详细说说。
正常情况下,我们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进行认证(勾选)抵扣,抵扣的税额就是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操作也很简单,我们在综合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统计、签名确认即可。
申报期,申报表附表2会自动采集勾选抵扣信息,填写到附表2的第1、2、35行进行申报。
但是有两张专票,如果你还是按照勾选抵扣方式进行处理,那么你就吃亏了,哪两张专票呢?二哥和大家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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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从小规模纳税人手里购买农产品,取得其代开的3%的专用发票,需计算抵扣进项税。
二哥提醒:这张专票我们应该采用计算抵扣,而不是勾选抵扣。政策依据在哪里呢?
财税〔2017〕37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随着扣除率的变化调整。
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从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所以,目前从小规模纳税人手里购买农产品,取得其代开的3%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如果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它销售农产品给您代开了征收率为3%的专票含税价103块,即,金额为103÷(1+3%)=100元,税额为100×3%=3元。
您取得这张专票以后,不是按照票面注明的税额3元抵扣,而是按照票面金额100元乘以9%计算抵扣,即税额为9元。
如果你按照3元抵扣,同样支付103,你的成本就增加了,就吃亏了。
计算出税额后,我直接把税额9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
借:成本 94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
贷:银行存款 103
3%的专票怎么处理呢?采取不抵扣勾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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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从设备商取得的13%的设备专用发票,可不按发票上列明的税额抵扣,可享受票面价税合计金额抵减应纳税额的政策。
二哥提醒:这张专票我们应该采用全额抵减,而不是勾选抵扣。
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这里假如我们取得一张200的税控设备专票。
纳税人购买金税设备,取得一张2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金额为:176.99;税额:23.01。
可以不按票面上注明的税额23.01抵扣进项税,可以按照200的数直接抵减当期实现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4.专票做不抵扣勾选处理。
5、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买税控盘时候
借:管理费用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实际抵减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00
贷:管理费用 200
综上,两种情况其实都不是按票面税额勾选抵扣,而是通过计算抵扣、全额抵减方式取得了更大的优惠。
那么至于专票本身就不能在勾选抵扣了,增值税发票2.0上线之前,大家都普遍采取抵扣同时转出处理,现在,可以直接勾选不抵扣了。
本文首发来源:微信公众号: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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