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如月度、季度、半年度或年度)生产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既可能表现为盈利,也可能表现为亏损,因此,利润表也被称为损益表。它全面揭示了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期实现的各种收入、发生的各种费用、成本或支出,以及企业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情况。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主要问题。
分析资产负债表现金流的变化为什么还要参考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一个时点报表,是一个时点上各科目的期末余额;而现金流量表要反映的是一个期间的现金流量变化,除了用资产负债表上的期初期末数据确定其变动金额以外,当然还需要结合利润表的数据,核算其发生数据,比如一个计算周期内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动收到的现金,你不用利润表的“营业收入”数据,能计算出来吗?(这个数据还要考虑赊销和预收款因素,因此还要参考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
“利润表”费用是否包括超过控制标准的费用
企业有些费用规定控制标准,如业务招待费、工资、广告费、利息费用等,这些费用发生后按会计的规定计入了有关的成本费用账户,但按税法的规定,凡超过控制标准的部分是不准在纳税所得中扣除的。如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是45万元,计税工资标准是30万元,利润表的工资费用反映的应该是45万元,超过工资标准的15万元只是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调增应税所得,计算应交所得税即可。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具体对应哪些利润表科目?
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总共两大类。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权益无关的利得或损失。其中利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的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计入“营业外收入”。损失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的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计入“营业外支出”。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通常指的是“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核算内容,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贷方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5.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分拆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投资”涉及到外币业务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转自 东奥会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