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解读】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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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赞赏了该文章 137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0年06月02日 14:06:36

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9号
  现就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公告如下:
  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5月29日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9日
作者:范晓东,中欧商学院讲师,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拥有2家500强国企15年全物流财务实操及2年一线营销、2年房产开发公司财务总监经历,财友认知升级创始人,微信公众号:财友饭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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