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get 免抵退税与免抵调(tiao)库的区别吗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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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作华
2人赞赏了该文章 8413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0年06月02日 09:58:24

大家可能还记得在中学的语文教材中,《木兰辞》里的一句“雌兔眼迷离;双兔傍(bàng)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大意是雄雌两兔一起并排跑,怎能分辨哪个是雄兔哪个是雌兔呢?我们由此也延伸出一个成语:扑朔迷离,形容事情让人眼花缭乱,难以辨别清楚。


前段时间也参加了一个出口退税知识的培训,讲的是免抵退的操作问题,倒也使我也想起在平常所接触到涉税的概念中有关免抵调库的名词,它可是在教科书上找不到的概念。这两个概念也是让人一头雾水,要想搞清楚这些概念,那我们还要说说我国出口退税的前世今生。


一、为什么要出口退税?


国家将出口货物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税务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有效的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但出口退税政策往往也是在双边及多边存在贸易纠纷中被拿来说事,这里就不过多涉及这个话题。


二、出口退税的过去------先征后退


“先征后退”:是指对生产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的当期先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征税,然后由企业凭有关退税单证按月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规定办理退税。


1.一般贸易方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税率


公式中“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税率”称为“扣除进料税金”。


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的到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与一般贸易方式在出口退税方面的区别就是需要再考虑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对应的征税及退税两个方面。

三、免抵退税的现状


最早的政策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发[1997]8号)规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 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退的是国内的采购材料、服务的增值税还没有抵扣完的部分。是你自己先垫付的税款,不是国家另外给你的,不要想多了。


计算公式: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其中的“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用一个名词来表达叫做“”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如果当期没有外购材料的话,这里的金额就是零。


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两个指标,即是期末未抵扣税额及免抵退税额,结果要按照两者孰低的原则来退税。


3)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其中涉及到的“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用一个名词表达是叫做“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如果当期没有外购材料的话,这里的金额是零。


4)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哪个少就退哪个)。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四、免抵调库


1.可以查到关于免抵调库的较早文件是《关于实行“抵、免、退”税办法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98]242号)。免抵调库是指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主管征税机关对生产企业在征税时计算免、抵税额,县级以上征税机关根据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下达的“免、抵”税数额调整税收收入。


2.免抵调库政策的来源。为了鼓励出口,国家对于出口企业的增值税有一个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就是“免抵退”政策,主要针对两类企业,一类是生产性出口企业,即自产自销出口,另一类是进入“营改增”后,部分服务出口的企业。


其实它的依据还是要对“先征后退”与“免抵退税”下的处理要做比较:在“免抵退税”计算办法下的“免抵”税额 = “先征后退”办法下的先征收的增值税额。正如多年前的一首歌《酒干倘卖无》中所唱,“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地哪有家,没有家,哪有我......”, 事物之间都有渊源关系的,这里的免抵调库就是以免抵退税的免抵额为基础。所以针对增值税的免抵数,对于地方收入而言,是一个隐形的损失。原本内销要征税的,现在给抵消了。考虑到地方财政每年也都有指标压力,中央财政决定通过“免抵调库”政策对地方进行补偿,或者说对地方财力进行一个补充,保障地方利益。

3.免抵调库具体执行和操作调整的具体办法是:按“免、抵”税数额同时增加“免、抵调增增值税”和“免、抵调减增值税”两个科目的数额,并将免抵调增增值税的约定比例部分由中央国库划入地方国库。对于免、抵调减增值税是出口退税指标组成的一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不在税收统计口径中。


(本文转自“刘作华说财税”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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