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核定征收、临时税务登记、经营所得、综合所得...灵活用工名词这些都是什么意思?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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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赞赏了该文章 509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4年01月16日 09:59:21

委托代征、核定征收、临时税务登记、经营所得、综合所得...这些都是什么意思?这些名词想必是大家在与客户人力、财务、老板介绍产品时被频频问到的,面对客户的疑问,我们要展现出对灵活用工的专业度,那么新零工小编在此带大家来解读这些名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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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委托代征?


“委托代征”是一种税收征收方法。


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委托代征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而制定的。



委托代征有什么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 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


《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什么是委托代征资质,相关政策依据有哪些?


委托代征资质一般是指税务局与代征人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书。委托代征协议用于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包括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名称、代征范围、代征税种、权利及义务等。


政策依据:

《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十条:税务机关应当与代征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委托代征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地址;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

(二)委托代征范围和期限;

(三)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及税率;

(四)票、款结报缴销期限和额度;

(五)税务机关和代征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六)代征手续费标准;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有关事项。

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委托代征协议书》 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委托代征协议书》自代征人及税务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税务机关公章后生效。



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进行核定,主要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率、核定征收率征收、核定税额或应纳税所得额等方式。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关于税款核定征收条款的适用对象问题“征管法第三十五条、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关于核定应纳税款的规定,适用于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对个人纳税人的核定征收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将另行制定。”



什么是临时税务登记,相关政策依据有哪些?


“临登/临时税务登记”指在税务局给个体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政策依据:

《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二项,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什么是经营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4例,经营所得,是指:


  1.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什么是综合所得?


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政策拓展


一、 国家支持灵活用工吗?


国家支持灵活用工。国家对于灵活用工共享经济发展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灵活用工平台健康发展:


202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


该意见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提出要拓展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同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


二、最新灵活用工相关的政策有哪些?


1. 人社部2023年6月29日发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2. 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年6月30日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


3. 浙江省2023年7月5日出台《关于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4.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6月15日发布《共享经济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机构服务规范》


5. 黑龙江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6月25日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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