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购物时经常会遇到销售折扣,但销售折让大家了解吗?销售折让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销售折让的财税处理方法。
问: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生销售折让如何计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学习了如何计税,下面我们再来学习一下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是怎么样的?
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的销售折让应直接冲减发生当期的销售收入,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除外(冲减上年度销售收入)。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案例】A公司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 500 000 元,增值税额为85 000元。销售已实现。B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假定A公司已确认销售收入,款项尚未收到,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额。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货物时,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 58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
2.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2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0
贷:应收账款 29250
3.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555750(585 000-29 250)
贷:应收账款 555 750
转自 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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