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4月末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底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公告明确了转登记条件及后续事宜的执行标准,并详细介绍了通过电子税务局和上门两种方式的办理流程、材料和时效。
4月末,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文中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接下来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如何办理该项业务吧!
电子税务局申请
01
办理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02
功能类别
全程在线审核办结,纳税人网上申请后可等待或致电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业务受理。
03
操作步骤
步骤一: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模块。
步骤二:进入功能模块后,核对并填写相关信息。
步骤三:核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
04
进度查询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上门办理
01
办理材料
①《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2份,免填单,直接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原件
原件查验退回,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02
办结时效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纳税人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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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国家税务总局南陵县税务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南陵县税务局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I5mC6H4sWip83ZHzJ0Q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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