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小王也要汇算清缴吗?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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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春田
2人赞赏了该文章 677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0年04月29日 22:40:37

老王的儿子上中学的时候到美国去读书,博士研究生毕业以后留在国外工作,不久加入了美国的国籍。


2019年老王的身体不太好,为了照顾老王老王,小王争取了一个在国内工作的机会。


2020年2月的一天,老王碰见了在税务局工作的朋友小明。小明提醒老王,儿子小王今年应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老王说你不会弄错了吧?我儿子是外国人,是美国国籍,不是中国人,难道也要汇算清缴?


小明说你儿子是美国人不假,但是你儿子在中国工作,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人,所以要在中国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老王说我儿子连中国公民都不是,怎么会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人,你是不是又搞错了?


小明说居民纳税人与公民是两个概念,公民是依据《国籍法》的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


居民纳税人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他有两个标准,一是在中国有没有居所;另外一个标准是否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累计居住满183天。


也就是说外国公民只要你在中国国内有居所,或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居住累计满183天,就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人,就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你儿子小王在中国已经住了一年多了,每个月的工资薪金五六万块钱,还时不时地出去兼职讲个课。按个税法的规定,就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人,所以应当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如果不进行汇算清缴的话,会被税务机关处罚的。


听完了小明的话,老王吓了一跳说,那我回去给我儿子说一说,让他赶快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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