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交增值税为负时的资产负债表取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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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17年03月02日 17:46:41
营改增中已明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增值税为正数,计入应交税费,为负数,就要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这个在咱们的报表系统中能取出来吗?要加判断啊。咱们的报表支持判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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