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认定法重算成本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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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15年11月27日 10:29:47
我有一个分批认定法的商品,有一个批次的商品是在启用账套前就已经销售完毕了的,所以没有录入到系统中。现在别人将这笔货退回给我,我就做了一个该批次的销售退货单,然后重算成本,发现这张销售退货单上成本取了其他批次的平均单价?在论坛上也搜索了下,看到版主的回复是“关联源单退货的,取源单成本,不管是启用之前的单据还是启用之后的单据。不关联源单退货的,取库存的平均成本,这是成本计算的规则。” 我想说的是这是软件成本计算规则吗?会计法中的成本计算规则可不是这样啊!!!我们做账这边是要严格按照分批认定法的计价方式去取数啊,这个问题请问能出补丁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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